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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
种子法宣传方案 发布日期:2016-04-15 10:26:04    作者:台头林场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坚持以“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为理念,坚持以《种子法》为抓手,依法治种,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强化种苗质量监管,规范种子生产经营,为全局林业生态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    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全面提升我局林木种子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治种水平,增强种子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营造林木种子工作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    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加强对《种子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成效,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康福    局长
    副组长:张文东    常务副局长
            武红柱    副局长
    成  员:段守文    办公室主任(信息)
            史荣耀    科技科科长
            车鑫贵    生产科科长
            李茂义    种苗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种苗站,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茂义兼任;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种子法》的重大意义,要专题部署新《种子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要把学习《种子法》当成2016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积极组织全场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新《种子法》规定的新制度、新举措,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种子法》的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各项法定制度和职责落到实处。通过学习,使本单位人员做到知法、懂法、依法管理。
    二是广泛宣传。1、张贴宣传标语。各单位不仅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张贴永久性宣传标语,同时要在春秋季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秋季采种等活动期间,在重要地段悬挂标语横幅或张贴宣传标语。
    2、印发宣传材料。我局将印制5000余份宣传单发放社会公众,购买50本《种子法》下放到基层各单位,同时根据省种苗管理总站的要求、向基层各单位下发100张种子法宣传画。各单位也要印制一批传单或宣传图册等宣传材料,利用春秋季植树造林、森林抚育、防火宣传等活动,分发到各村庄农户及入林活动人员手中,使新《种子法》宣传活动真正深入基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
    3、利用网络宣传。
    我局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及局网,将《种子法》宣传内容公开发布,方便大家学习知晓。
    三是知识竞赛。今年我局要利用种苗培训举办一次《种子法》知识竞赛,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学习成效。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今年我局将举办一次新《种子法》培训班,组织全局各单位执法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聘请上级有关专家和领导解读《种子法》内容。全力强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档案、标签、检验、品种审定与保护、质量监管等制度的理解与学习,使各级种苗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新《种子法》的有关规定,提高执法能力。
    (四)加强督查,依法行政。
    一是组织开展全局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打击侵权假冒林木种苗工作,抽查国家和省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所使用的苗木“两证一签”使用情况,种苗案件移交、查处情况等。二是以新《种子法》为抓手,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三是要严格林木种苗市场准入,认真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和“两证合一”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管理,推动种苗标签、档案制度落实。
    (五)严格把关,严控质量。
    根据国家林业局“质为先”的要求,今年各单位要实行林木种苗从生产、加工、包装、贮藏、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自查,全面提升林木种苗产品质量。
    今年我局也要对各单位的造林工程开展林木种苗质量重点检查。在春、秋两季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对国家、省重点造林工程实地随机抽查林木种子、苗木质量,重点检查林局良种苗木培育补贴单位及春秋季造林督查线路单位工程造林所用种子、苗木质量。检查结果将进行全局通报。
    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林木种苗的单位,如发生影响较大的种苗案件,林局要立案查处,向社会曝光。结合贯彻《种子法》进行针对性教育和处罚,以维护种苗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林区干部、职工及群众的法律意识。
    (六)积极申报,落实项目。
    一是林木良种审(认)定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林木品种审(认)定程序,把好技术关口,加强现场田间实地考察,积极申报我局优良乡土树种林木良种的审(认)定工作。对已审(认)定的林木良种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林木良种繁育和推广使用力度,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二是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林木种质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资源,是选育林木品种的基础材料,保护和利用好林木种质资源事关国家利益和林木种苗发展水平,今年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精神,积极申报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加大对种质资源原生环境保护力度。
    (七)严格落实,确保实效。
    我局将对《种子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是检查各单位工作方案;二是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制定的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工作方案于2016年5月中旬上报局种苗站,同时要及时将本单位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新成效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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