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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2019-05-01 14:54:03    作者:台头林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松材线虫普查和监测的技术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地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和尚未发生但可适生地区内松属植物及其松木制品疫情的普查和监测工作。

松材线虫的主要寄主为松属植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4762009  松材线虫病检验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松材线虫  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Steiner et BuhrerNickle

一种无脊椎动物,属于线虫门(Nemata)、侧尾腺口纲(Secernentea)、滑刃目(Aphelenchida)、滑刃总科(Aphelenchoidoidea)、滑刃科(Aphelenchoididae)、伞滑刃亚科(Bursaphelenchinae)、伞滑刃属(Bursaphelenchus)。

3.2  

松材线虫病  pine wilt disease caused by pine wood nematode

由松材线虫寄生在松树体内引起松树迅速死亡的一种毁灭性林木病害。又称松树萎蔫病、松材线虫萎蔫病、松树枯萎病。

3.3  

疫情  epidemic situation

被调查和监测的松林、松木及制品感染松材线虫的情况。

3.4  

普查  survey

在一个地区内为确定松材线虫是否存在以及发生情况而有计划进行的全面调查。

3.5  

监测  monitoring

为及时发现松林、松木及制品中松材线虫是否存在以及掌握其发生动态而持续进行的调查。

3.6  

媒介昆虫  intermediary insect

将松材线虫由罹病树中携带而出,通过补充营养或产卵时造成的创口又将其侵染到其他寄主松树上的昆虫,是松材线虫病发生不可缺少的条件,是松材线虫病侵染循环的组成部分之一。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其生活史与松材线虫的生活史相吻合;二是具有一定的种群密度;三是能够携带一定量的松材线虫。目前,在我国松材线虫病的媒介昆虫为松褐天牛(Monochamus alternatus Hope)。

3.7  

松木及其制品  pine wood and woodenware

松属原木、锯材和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

3.8  

诱捕器监测  trap monitoring

利用人工合成引诱剂来捕获松褐天牛,并检查其体内、体表是否携带松材线虫的一种监测方法。

3.9  

抽样  sampling

为确定是否感染松材线虫,根据检疫技术规程要求而对被调查松林或松木制品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的过程。

4 疫情普查监测

4.1 普查监测范围

本辖行政区内的所有松林和流通、贮存的松木及其制品。重点是交通沿线、风景区、木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建筑工地、仓库、驻军营房、城镇、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附近的松林,特别是与疫区毗邻地带、曾有从疫情分布的国家或地区调入罹病松材及制品的地方。

4.2 普查时间

每年不得少于1次。在松褐天牛一年两代的地区普查时间为秋季9~10月份;在松褐天牛一年一代的地区普查时间秋季8~10月份。如增加普查次数,松褐天牛一年两代的地区可在春季4~5月份进行;松褐天牛一年一代的地区可在春季3~4月份进行。

4.3 普查监测内容

查清松材线虫分布地点、树种、松木及制品类型、发生面积、病死树数量、带疫数量等,并绘制疫情发生分布图。

4.4 统计标准

4.4.1 发生面积:以小班为单位进行统计(孤立松林以实际面积统计;混交林按混交比例折合成纯松林面积,并注明发生范围)。

4.4.2 罹病株率(%):在发病松林内,按表现出松材线虫病典型症状的罹病株数除以松树总株数乘以100计算(罹病株率=罹病株数/松树总株数×100)。

4.4.3 松木及制品带疫率(%):在所检查的松木及制品中,按松木及制品检测出带疫的数量除以检查的松木及制品的总数乘以100计算(带疫率=罹病数/松木及制品总数×100)。

4.4.4 疫情发生区:指疫情发生点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4.4.5 疫情发生点:指有松材线虫病发生的乡(镇)、国有林场。

4.5 普查监测方法

4.5.1 踏查

4.5.1.1 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的特点,设计出便于观察全部林分的具体踏查路线。

4.5.1.2 沿设计的踏查路线用目测方法查找有无死树或针叶褪色和黄花、枯萎变成红褐色并整齐地挂在松枝上,树脂分泌减少直至停止,近期死亡等典型症状的松树,选择抽样对象。

4.5.1.3 抽样对象为能够排除非疫病死亡因素(如人畜破坏、森林火灾、其他病虫害),并表现出松材线虫病典型外部症状的可疑松树。

4.5.1.4 抽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一松材线虫病发病高峰期一般在9~10月,从表现出针叶变黄、树脂分泌减少甚至停止至死亡约1个月至1个半月。

一一在松林中一般是优势木先发病。

一一由于松材线虫具有潜伏侵染以及不同松树的抗性差异等原因,一些松树仅部分枝条表现感病外部症状。这种症状在混交林中表现尤其明显。

一一抽取样品要及时并重点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刚枯死的优势木(针叶呈黄绿或黄褐色,尚未完全枯萎,树皮尚未脱落,材质尚未腐朽)。

一一死树的针叶在小枝上下垂倒挂,当年不脱落。

4.5.2 详查

根据踏查结果,进行详细调查。对可疑发病林分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是否发生疫情。

4.5.3 定期巡查监测

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省(区、市)对其尚未发生松材线虫病地区,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季度定期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码头、车站、驻军营房、城镇周围、木材加工厂、木材集散地、大型建筑工地、移动通讯站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的附近松林进行巡查,凡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4.5.4 定点监测

在发生区边缘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城镇周围等易感林分设置7~10个固定监测点,风景生态林和重要经济林地区每村(或林场分场)至少设置1个,其他地区每乡(镇或林场)设置3~5个固定监测点。派专人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4.6 抽样数量

4.6.1 以林业小班为单位,表现典型症状的松树在10株以下全部取样;10株以上先抽取10株,再选取其余数量的1%~5%

4.6.2 抽样时现场填写《松材线虫病林业小班调查抽样记录表》(见附录A)。

4.7 取样方法

4.7.1 松林取样

4.7.1.1 一般情况下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如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要在树干上部和死亡的枝条上取样。如外部表现症状明显的可在胸高处取样。在春季松褐天牛化蛹期,可在蛹室周围取样。

4.7.1.2 取样时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直接砍取100g~200g木片;或剥净树皮,用手摇钻从木质部至髓心钻取100g~200g木屑;或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 cm厚的圆盘。

4.7.1.3 所取的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记录样品号、采集地点、树种、树龄、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

4.7.2 松木及制品取样

4.7.2.1 选择截面无松脂痕迹、密度明显减轻和(或)木质部有蓝变现象及有天牛危害的蛀道、蛹室的松木及制品进行取样。

4.7.2.2 原木取样时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直接砍取100g~200g木片;或剥净树皮,用手摇钻从木质部至髓心钻取100g~200g木屑;或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 cm厚的圆盘。

4.7.2.3 锯材和松木制品取样时直接砍取100g~200g木片;或用手摇钻从木质部钻取100g~200g木屑。

4.7.2.4 所取的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记录样品号、采集地点、材种、制品类型、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

4.7.2.5 抽样时现场填写《松树、松木及其制品检查抽样记录表》(见附录B)。

4.8 松树、松木及制品的疫情监测

4.8.1 抽样比例

4.8.1.1 木材(含原木、锯材)及其制品按货物总量的1%~20%抽样,样本数低于10个全检。

4.8.1.2 松树、枝条、伐桩按货物总量的1%~5%抽样,样本数低于50个全检。

4.8.2 抽样方法

4.8.2.1 木材(含原木、锯材)及其制品、枝条、伐桩,采取表层或分层方式设点抽样检查。

4.8.2.2 抽取密度明显减轻和(或)有蓝变特征或有天牛危害症状的树木、枝条、木材(含原木、锯材)及其制品。

4.8.3 现场检验

4.8.3.1 检查木材(含原木、锯材)、伐桩及其制品的截面是否有松脂痕迹、密度明显减轻、木质部有蓝变现象及是否有天牛危害的蛀道、蛹室。

4.8.3.2 检查松树及枝条是否有天牛危害、补充营养取食痕迹。

4.8.3.3 对有蓝变、天牛蛀道、蛹室的样本,每个样本取2份样品带回室内做进一步鉴定。取样品时注意选取靠近蛀道、蛹室的部位,所取样品不得带有树皮。

4.9 辅助监测方法

4.9.1 打孔流胶诊断监测法

4.9.1.1 工具

锤子和打孔器或皮带铳子(直径10 mm ~15 mm)。

4.9.1.2 方法

在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或其边缘,选择外观正常、针叶无明显变色的松树,用打孔器或铳子在松树主干上打一可见木质部的圆孔即可,位置和方向不受限制。

4.9.1.3 观察

在春、夏、秋季,打孔后24小时即可进行观察,在冬季在打孔后48 h ~72 h进行观察。

4.9.1.4 判断

观察打孔后松树流出松脂情况,初步判别健康树和疑似罹病树。但要注意松树树种之间的差异,马尾松要较黑松表现迟缓。

· 一级流胶(健康树):树脂从孔口流下,超过孔口边缘;

· 二级流胶(疑似罹病树):树脂沉积在孔口下缘;

· 三级流胶(疑似罹病树):树脂渗出到圆孔壁上,呈粒状;

· 四级流胶(疑似罹病树):孔壁上无树脂流出。

4.9.1.5 疑似罹病树按4.7.1取样。

4.9.2 诱捕器监测法

4.9.2.1 诱捕时间

在松褐天牛羽化期(4~10月),在林间悬挂诱捕器进行诱捕监测。

4.9.2.2 诱捕器的设置

每个诱捕器之间距离为50 m ~100 m,诱捕器下端距地面1.5 m左右,诱捕器下端要固定,以防随风摆动,影响诱捕效果。

4.9.2.3 线虫分离

将诱捕到的松褐天牛成虫取出,虫体经表面冲洗、剪碎后用贝尔曼漏斗法进行分离,分离所得的线虫幼虫进行人工培养后,再鉴定是否为松材线虫。

4.9.3 线虫检测管法

4.9.3.1 在树干上用电钻(木工钻)钻一可见木质部且与线虫检测管直径相同的圆孔,插入线虫检测管。

4.9.3.2 1~4天后拔出检测管,通过检视管壁凝结水内有无蠕动线虫,再鉴定是否为松材线虫。

5 样品的保存与处理

取回的样品应及时分离鉴定,若需要保存可采取以下方法:将木片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几个小孔(也可直接保存木段、圆盘),放入4℃冰箱。若需长期保存,要经常在样品上喷水(一般在半个月至1个月内完成分离鉴定)。

样品分离鉴定结束后应及时对样品进行销毁。

6 样品检验

样品分离检测技术按照 GB/T 23476—200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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