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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2016年中条林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6-04-15 10:47:43    作者:台头林场

    2016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十八大以来,中央、中纪委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省委、省纪委、厅党组和局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要求,狠抓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教育监督管理,突出纪律审查主业,持之以恒纠 “四风”,着力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各支部要把《习近平关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新《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抓好贯彻落实。通过集中研讨、专家辅导、警示教育、知识竞赛、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入开展纪律和规矩学思践悟活动,明确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和底线,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以严明政治纪律为抓手带动其他纪律的执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执行两部党内法规的自觉性,自觉按照党章要求、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做到守小节、明底线、知敬畏,自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二、扛起“两个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局党委是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局纪委承担监督责任,纪检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科室、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管理教育,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双抓双硬。各支部书记要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业务工作;要进一步列出列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健全和完善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倒查追责等工作机制,逐级传导压力,层层传递责任,着力解决好不严不实不力的问题;紧密结合工作任务,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解决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惩治腐败;支持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监督。各支部要选举出纪检委员,并上报局纪委备案;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监督同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各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报告上半年和全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支部纪检委员于本年度12月30前向局纪委报告全年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各支部书记于次年1月31日前结合抓基层党建活动述职评议考核,上报上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三、严守“八项规定”,坚持纠正“四风”
    牢固树立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过去时的观念,严格按照“三严三实”总要求,切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及省纪委的有关办法、厅党组“六十”制度体系以及林局相关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坚持把改进作风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长期来抓,严字当头,深挖细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优化党风政风,坚决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不断净化林区政治生态;紧盯时间节点,围绕工作任务,积极拓展整治领域、深挖死角问题,既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又着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常效化。2016年要把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追求高标准毫不动摇,远离纪律底线决不触碰,自觉坚决反对和抵制不良之风,在全局形成抓党风、带政风、保廉洁、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增强廉洁意识,创优发展环境。
    各支部和党员干部要聚焦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教育,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以“两学一做”教育为牵引,以典型案例警示为切入点,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开展廉洁从政和岗位廉政教育,着力培养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优良的政治品质、端正的道德品行、严明的组织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廉洁的从政行为,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规范权力运行,有效运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建立覆盖全局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程化、动态化监督。要继续引深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扩大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培育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发掘树立廉政典型,大力营造廉政氛围,争创廉洁型机关;坚持用廉政文化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时刻提醒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五、运用“四种形态”,加大反腐力度
    严格落实依纪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违纪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纪、铁面无私、敢于碰硬,既严肃查处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种苗经营、征占用林地、工程项目建设、营林生产、财务收支等领域腐败案件,还要加大对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注重从专项检查、内部审计中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和揭露腐败问题,切实杜绝腐败现象发生;运用“四种形态”,全面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修订完善《中条林局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条林局党员干部问责办法》,坚决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注重惩防并举,减存量、遏增量;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干部发生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纪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强化日常教育、批评、提醒,引导党员干部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既利剑高悬、严惩腐败,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约谈、函询、诫免,及时架设好“高压线”,打好“预防针”;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违纪和腐败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优”。
    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按照党章规定,聚集反腐败中心任务,找准定位、厘清职责,紧扣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坚决落实“铁纪、铁军、铁腕”的要求,从严强班子、管干部、带队伍,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在落实监督责任的同时,要落实好自身的主体责任,严防“灯下黑”,既要做学习党章和两部党内法规的楷模,更要做遵章守纪的楷模;每一名纪检干部要认清当前形势,严把职能定位,改进工作方法,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上来,严格地把自身置于监督之下,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四不准”规定和省纪委六条禁令,严守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依法依纪依规文明办案。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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